为了防备和遏止大卡车交通事故的产生,即墨交警集中力量深入开展超限超载专项整治举动,持续严查大型卡车超载超限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
2020年6月9日5时许,即墨交警岙兰路中队民警在执勤过程中发现一辆车牌号为鲁FAC108号的重型半挂水泥罐车正沿青威路由北向南行进,该车存在很明显的超载嫌疑。执勤交警随即阻拦进行全方位查看,并引导该车到治超检测站进行超载超限检测。通过磅称重该车显现总质量是109.55吨,超载100%以上,民警根据《路途交互与通行安全法》对该车驾驭员作出罚款2000元,记6分的处分。
2020年6月10日,即墨交警文化路中队民警在204国道巡查过程中,发现车牌号为鲁UM1308重型卸车有超载嫌疑。经现场取证后,执勤交警将该车辆移交给交通局过磅,通过磅显现该车超载50%以上100%以下。根据路途交互与通行安全法相关规定,民警根据《路途交互与通行安全法》对该车驾驭员作出罚款1000元,记6分的处分,并责令驾驭员将超载货运进行转运,消除超载后,才干持续上路行进。
2020年6月15日,即墨交警灵山中队在辖区首要路途打开管理重型卡车超载统一举动。当执勤交警巡查到省道603路口时,发现一辆车牌号为鲁BG5290有超载嫌疑的重型自卸卡车,并当即暗示其泊车查看,经问询该车驾驭员,其对自己驾车超载的交通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供认不讳。随后执法人员将车辆押往山岗泊车场并上报交通部门进行过磅称重,经交通部门过磅显现该车超载抵达132%,归于驾驭机动车载物超越核定载质量100%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随后民警根据《路途交互与通行安全法》对该车驾驭员作出罚款2000元,记6分的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