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交警巡查至崔杨路津沧高速跨线桥邻近时,发现行进中的两辆大卡车存在车速缓慢、轮胎下压等状况,涉嫌超载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交警当即上前对其进行依法拦检,并将车辆带至超限站进行过磅。经检测,车牌号为冀B56×××的大卡车车货总重为144吨,车牌号为津C80×××的大卡车车货总重为147.5吨,两车均超越核定载质量100%以上。
交警依法对两名违法驾驶人施行的“超载30%以上”交通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别离予以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6分,并要求其将超载货品进行卸货转运。
公安交管部门将持续加大要点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的管理力度,在辖区内全点位、全时段展开现场和非现场查办管理举动,时间坚持高压严管态势,全力保护辖区路途交互与通行安全安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