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3月2日下午,滨州市滨城区交警一中队安排专项整治举动小组,在黄河五路东海一路建立暂时查看点,一辆车牌号为鲁JCM8**小型货车装载着渐渐一车货品行进至该路口查看点时,被在此执勤的同志发现并对其进行全方位查看。经对其所持证件和过磅称重,驾驭人薛某驾驭的鲁JCM8**小型载货轿车所载货品超越核定载质量的50%以上缺乏100%。
依据《路途交互与通行安全法》第九十二条第二款规则:货运机动车超越核定载质量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越核定载质量百分之三十或许违背规则载客的,处五百元以上两千元以下罚款。依据《机动车驾驭证申领和运用规则》,驾驭货车载物超越核定质量30%以上或许违背规则载客的,一次性记6分。因而依据其行为,民警对其开出交通管理强制措施凭据。
2021年3月3日上午,驾驭人薛某带着相关证件和材料抵达滨城交警一中队接受教育和处理,并许诺今后坚持底线思想,不再被利益遮盖双眼而心存侥幸违背交通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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