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官方微博得悉,9日下午18时11分,天津交警接大众告发,一辆拉载学生的面包车涉嫌超员违反法律规则的行为,天津南开交警当即开展查询,经调取校园周边监控及沿途电子警察核实固定相关依据后,于10日上午10时许依法传唤驾驭人到队承受查询。
经查验,驾驭人罗某某于9日11时29分许在南开区南丰路义兴里小学门前拉载包含8名学生在内的9名乘客上路行进(该车辆荷载7人),确属驾驭营运客车以外的其他载客轿车载人超越核定人数20%以上的违反法律规则的行为。现在,交警南开支队已依法对驾驭人罗某某处以200元罚款,并记6分。
天津交警在此提示:请广阔学生家长重视孩子的出行安全、如发现违法超员车辆或接送学生的不合法车辆、超员客车,请及时拨打110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告发。
依据《路途交互与通行安全法》第92条规则,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越额外乘员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超越额外乘员20%或许违反规则载货的,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货运机动车超越核定载质量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超越核定载质量30%或许违反规则载客的,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有前两款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拘留机动车至违法状况消除。
此次修正前,刑法榜首百三十三条规则:“在路途上驾驭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许在路途上醉酒驾驭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分金。有前款行为,一起构成其他违法的,按照处分较重的规则科罪处分。”
比照修正前后的内容,不难发现两点严峻不同:榜首,原规则中,处分只触及“追逐竞驶,情节恶劣”以及“醉酒驾驭”两种状况,而新条款中又添加两种状况,一是“校车、客车严峻超员超速”,二是“违反规则运送危化品,危及公共安全”。第二,新修条款中特别指出,“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职责的,按照前款的规则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