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时间: 2023-11-01 来源:搅拌车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方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0年度合并报表口径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19,921,536.81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28,716,258.41元,未分配利润327,951,986.70元,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指导意见,结合公司目前总体运营情况及公司所处成长发展阶段,在保证公司健康持续发展的前提下,考虑到公司未来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定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实际实施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后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07元(含税)。

  长久物流是一家为汽车行业提供综合物流解决方案的现代服务企业。公司致力于通过服务体系标准化、信息化的提升,服务网络完善度、覆盖度的拓展以及智慧物流解决方案的创新,不断的提高综合物流服务的品质。目前,公司以整车运输业务为核心,可为客户提供整车运输、整车仓储、零部件物流、国际货运代理、社会车辆物流及网络站点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等多方面的综合物流服务。此外,公司积极做出响应国家“一带一路”倡议,开拓海外发展的策略,通过合资合作、设立海外子公司等方式打通亚欧汽车运输通道,拓展高端汽车进口和民族品牌汽车走出去相结合的双向物流服务及其他货物运输服务。

  整车运输是指将商品车从汽车制造商运至经销商的过程,这中间还包括乘用车运输和商用车运输。乘用车运输是公司目前最核心的业务,是公司收入的最主要来源。

  整车仓储是承接整车运输客户的委托,根据汽车制造商的计划需求组织车辆的在库及出入库管理。

  零部件物流业务最重要的包含零部件采购物流、零部件进出口物流及售后备品物流等。

  国际货运代理业务主要依托哈欧班列,致力于为客户提供门到门综合运输解决方案,为客户提供国际货物的整箱运输和拼箱运输、集货、分拨、仓储、贸易、保税、报关报检等业务,所承运货物最重要的包含电子科技类产品、轻工产品、机械设备、大宗货物等。

  同时,公司还拥有协助货主企业与实际承运人进行智能匹配并提供高质量运输服务的网络货运平台业务、以主要承接二手车运输、电子商务平台车辆运输、高端车运输、私家车运输及周边衍生业务为主的社会车辆物流业务。

  国内汽车物流行业内主要以大型汽车制造商控股或参股的物流公司为主,其承担着保障所属汽车制造商物流任务的责任,物流订单稳定。随着物流行业的创新发展及国家公路治超政策的全面实施,国内汽车物流将逐步实现“规模化、集约化、信息化、专业化、现代化”。鉴于汽车行业的持续不断的发展以及日益成熟的汽车制造商物流管理模式,将物流外包给第三方物流公司已成为汽车物流行业发展的必然趋势。长久物流作为独立于汽车制造商的第三方汽车物流公司,在拓展汽车制造商业务方面有着非常明显的比较优势。公司充分的发挥第三方物流的比较优势,搭建了更加开放的客户及运力整合平台,根据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目前发布最新的中国物流公司50强排名,公司已成为国内顶级规模的独立于汽车制造企业的第三方汽车物流企业。

  公司是业内率先探索承运商运力模式的领先者之一,自“9.21”政策实施以来,公司积极做出响应国家治超政策,面对整个社会合规轿运车严重不足的情况,公司率先为行业树立典范,陆续采购中置轴轿运车2450余台,采用无车承运合伙人模式经营,既推动了整个轿运车行业的合规化进程,又加强公司运力保障,进一步促进并推动行业整合。同时,公司仍将主要精力集中于物流网络建设、物流方案优化及提升车辆调度管理能力上,帮助各汽车制造商实现物流资源互通,使得汽车制造商相对集中、规模较大的物流需求能与相对分散、单个规模较小但调度灵活的社会运力有效对接。

  公司为专业服务型物流公司,服务对象主要为汽车制造企业,归属于汽车物流行业。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标准委员会联合发布的《物流公司分类与评估指标》(GB/T18354),按照业务类型的不同,物流公司又分为三类:运输型、仓储型和综合服务型。公司属于综合服务型的汽车物流公司。依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属于商务服务业(L72)。汽车物流行业依托于汽车行业,伴随着汽车行业的发展而发展;2006-2020年间,我国汽车产量从727.97万辆上升至2,522.52万辆,年均复合增长率为9.28%。同时,根据国际汽车制造商协会OICA的数据,截至2020年我国汽车产量占世界产量的比例从2000年的3.54%上升至32.50%,连续12年蝉联全球第一。然而,自从2018年国内汽车销量就出现了近三十年来的首次下滑,2020年,国内汽车产销分别完成2522.5万辆和2531.1万辆,产销量比上年同期分别下降2%和1.9%。国内汽车行业的整体发展趋缓,对国内汽车物流行业有较大影响。目前,国内汽车保有量大约在2.81亿辆左右,千人汽车保有量从原来不到10辆迅速增加到接近200辆,达到全球中等水准。目前发达国家千人汽车保有量总体在500-800辆的水平,考虑到人口规模、区域结构和资源环境的国别差异,我国未来随着居民收入逐步的提升,消费一直在升级,城市化逐步推进,我国千人汽车保有量仍然有较大的增长空间,未来汽车销售市场仍具有较大的上升空间,从而保障汽车物流业务长期持续增长。而且,我国近几年持续推动新能源产业持续发展,2020年新能源汽车产销分别完成136.6万辆和136.7万辆,连续6年位居全球第一,在2020年全球新能源汽车整体销售量下降的情况下,我们国家新能源汽车是一枝独秀,销量增速较高,达到了10.9%。同时近年来,随着国内汽车保有量的持续攀升以及二手车交易法规的逐渐完备、二手车“限迁”的全面取消,国内二手车市场的体量不断增大。2020年,尽管受到疫情的影响,但全国二手车累计交易仍达1434.1万辆。国内二手车市场的不断增大,可进一步促进汽车物流业务的增长。此外,“一带一路”建设带来的互联互通加快、中国自主品牌汽车“走出去”战略的实施都将给国内汽车物流公司的国际化经营和境外物流业务的拓展带来难得的历史机遇。

  根据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统计并公布的2020年中国物流公司50强名单,长久物流位于上汽安吉汽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一汽物流有限公司、中都物流有限公司之后,位居汽车物流行业第4位。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0.77亿元,同比下滑14.8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0亿元,同比上涨18.43%。

  注:2017年7月5日,财政部以财会【2017】22号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收入》(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自2020年1月1日起实施。本公司在编制财务报表时,执行了相关会计准则,并按照有关的衔接规定进行了处理。因执行新收入准则,本公司重新评估主要合同收入的确认和计量、核算和列报等方面。根据新收入准则的规定,本公司选择仅对在2020年1月1日还没完成的合同的累积影响数做调整。首次执行的累积影响金额调整首次执行当期期初(即2020年1月1日)的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于2020年1月1日,本集团对财务报表中相关项目按照原收入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规定进行分类和计量的结果对比表如下: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明显的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本集团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有本公司、35家二级子公司以及3家三级子公司。2020年新设立增加4家二级子公司。

  详见本附注“八、合并范围的变化”及本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相关内容。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1年4月1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董事会议通知及相关文件已于2021年4月9日以书面通知加电话确认的方式通知全体董事。公司董事会现有成员7名,出席会议的董事7名。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法律法规,合法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同日公告的《长久物流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4、 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2021年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2020年度经营和利润指标实际完成情况,结合公司2021年战略发展要求,制定2021年度预算指标。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同日公告的长久物流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年度报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同日公告的《长久物流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9、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12、 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13、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薪酬的决定及2021年度薪酬的预案的议案》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1年4月16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监事会会议通知2021年4月9日以书面通知加电话确认的方式通知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出席会议的监事3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召集,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法律法规,合法有效。

  2、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同日公告的长久物流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年度报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同日公告的《长久物流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口径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19,921,536.81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28,716,258.41元,未分配利润327,951,986.70元,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指导意见,结合公司目前总体运营情况及公司所处成长发展阶段,在保证公司健康持续发展的前提下,考虑到公司未来业务发展需要,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0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以实际实施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后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07元(含税)。

  2021年4月1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我们认为,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经营状况、资金需求及未来发展等因素,符合《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也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我们同意《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该议案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董事会提出的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和当前公司财务情况,能够保障股东的稳定回报并有利于促进公司长远发展利益,同意该议案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根据《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要求,并结合公司的真实的情况、兼顾了股东的利益,同时也考虑到公司后续发展对资金的需求情况而拟定的,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企业的正常经营和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截止2020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29人,注册会计师1,75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600人。

  信永中和2019年度业务收入为27.6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19.0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6.24亿元。2019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00家,收费总额3.47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金融业,采矿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16家。

  信永中和已购买职业保险符合有关规定并涵盖因提供审计服务而依法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相应的责任,2019年度所投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5亿元。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8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1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9次和自律监管措施0次。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马传军先生,2001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7年开始在信永中和从业,2018年开始为本企业来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5家。

  拟担任独立复核合伙人:张富根先生,1997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19年开始为本企业来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10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张海啸先生,2011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年开始在信永中和从业,2017年开始为本企业来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3家。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参考市场定价原则,综合考虑公司业务规模、所处行业、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及投入的工作量,公司及子公司支付信永中和2020年度审计费用总额125万元(其中,内控审计费用30万元),较上年审计费用同比无变化。

  (一)2021年4月1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充分审查了拟续聘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等材料,认可信永中和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认为其具有为上市企业来提供审计服务的执业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很好的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

  (二)经充分审查,企业独立董事出具《长久物流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长久物流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信永中和在为企业来提供2020年度审计服务的过程中,恪尽职守,严格遵从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和职业道德规范,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审计工作,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与内控审计机构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三)2021年4月1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四)本次续聘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6年6月20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333号)文核准,本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01万股,每股面值1元,实际发行价格每股15.4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617,354,3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33,717,10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83,637,200.00元。上述资金已于2016年8月4日全部到位,并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6年8月4日XYZH/2016BJA20645号报告审验。

  2018年6月13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876号)文核准,本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7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700,000,000.00元,扣除承销费人民币9,010,000.00元(含税)后,本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实际收到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690,990,000.00元。上述资金已于2018年11月13日全部到位,并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8年11月13日XYZH/2018BJA40772号报告审验。

  上述到位募集资金691,500,000.00元(实际收到的募集资金加上承销费中不能从募集资金直接扣除的税款部分510,000.00元),减除保荐费、律师费、债券发行登记费、法定信息公开披露费、公证费和验资费用等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569,811.32元(不含税)后,本公司这次募集资金净额为688,930,188.68元。

  本公司广泛征集资金总额583,637,200.00元,已使用441,304,308.96元(含置换先期投入项目金额)。截止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0.00元。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IPO募集资金到位后募集资金项目使用募集资金441,304,308.96元,包括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136,837,500.00元。

  截止2020年12月31日,IPO募集资金账户实际存放余额0.00元,公司于2020年1月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或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据此将IPO募集资金余额156,048,053.93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本公司本次实际收到的可转债募集净额为688,930,188.68元,已使用274,965,591.61元(含置换先期投入项目金额)。截止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446,855,613.68元。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到位后募集资金项目使用募集资金274,965,591.61元,包括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131,394,251.90元。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实际存放余额446,855,613.68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446,855,613.68元。使用专户(交行珠海路支行:000215)支付了发行费用及承销费税款合计2,059,811.32元(各项发行费用共计2,569,811.32元(不含税),同时考虑加回承销费税款510,000.00元),该笔费用前期通过一般户支付,本期将该笔费用转回至一般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使其充分的发挥效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尽快达产达效,最大限度地保障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简称“上市规则”)、《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结合本公司的真实的情况,本公司制订了《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于董事会设立的专项账户(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户)集中管理。

  根据本公司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进行项目投资时,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募集资金使用部门依据公司各项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后,方可使用募集资金;凡超过董事会授权范围的,应报公司董事会审批,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应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使用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涉及项目的使用,按照募投项目计划进度实施,保证各项工作能按计划完成,相关项目管理部门应定期向公司董事会秘书提供具体的工作进度和计划。

  本公司财务总监负责募集资金的日常管理,包括专用账户的开立及管理,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台账管理;董事会秘书负责募集资金管理、使用及变更有关法律程序和信息披露。

  2016年8月,本公司、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安信证券或保荐机构)分别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珠海路支行(简称交行珠海路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顺义支行(简称交行顺义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崇文门支行(简称招行崇文门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按照协议的约定,本公司在商业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仅用于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保荐机构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同时检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2017年11月,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吉林省长久联合物流有限公司、安信证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珠海路支行(简称交行珠海路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按照协议的约定,本公司在商业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仅用于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保荐机构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同时检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使其充分发挥效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尽快达产达效,最大限度地保障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本公司制订了《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募集资金存放于董事会设立的专项账户(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户”)集中管理。

  根据本公司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进行项目投资时,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募集资金使用部门依据公司各项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后,方可使用募集资金;凡超过董事会授权范围的,应报本公司董事会审批,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应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使用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涉及项目的使用,按照募投项目计划进度实施,保证各项工作能按计划完成,相关项目管理部门应定期向公司董事会秘书提供具体的工作进度和计划。

  本公司首席财务官负责募集资金的日常管理,包括专用账户的开立及管理,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台账管理;董事会秘书负责募集资金管理、使用及变更有关法律程序和信息披露。

  2018年11月,本公司、保荐人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或保荐人)分别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简称民生银行行北京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简称宁波银行北京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珠海路支行(简称交行珠海路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按照协议的约定,本公司在商业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仅用于本公司广泛征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保荐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做监督,同时检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2018年11月,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中江海物流有限公司、安信证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顺义支行(简称交行顺义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按照协议的约定,本公司在商业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仅用于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保荐机构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做监督,同时检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为本次募集资金批准开立了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珠海路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顺义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崇文门支行6个专项账户,包括初始募集资金账户5个和变更项目设立账户1个。截止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余额为0.00元,账户具体情况如下:

  注1: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崇文门支行(账号:)和交通银行北京顺义支行(账号:009728)因投资项目变更,于2017年11月17日销户。

  注2:本公司于2020年1月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或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本公司拟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京唐港基地一期建设项目”(包含存款利息并扣除销户手续费后节余募集资金9,079,535.47元);“智慧物流一体化信息系统建设项目”( 包含存款利息并扣除销户手续费后节余募集资金6,514,081.49元);“购置500台中置轴轿运车”( 包含存款利息并扣除销户手续费后节余募集资金1,178,407.33元)项目结项,同时终止实施“长春汽车零部件综合物流基地项目”( 包含存款利息并扣除销户手续费后结余募集资金139,276,029.64),并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节余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董事会为本次募集资金批准开立了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西大望路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珠海路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顺义支行4个专项账户。截止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余额为446,855,613.68元,账户具体情况如下:

  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顺义支行(账号:000215)因存放的募集资金已按规定使用完毕,于2019年4月23日销户。

  2020年1月1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或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京唐港基地一期建设项目”、“智慧物流一体化信息系统建设项目”和“购置500台中置轴轿运车项目”结项,将“长春汽车零部件综合物流基地项目”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020年2月7日,上述议案经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截至2020年12月31日,IPO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已终止或结项,全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均已注销。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XYZH/2021BJAA40179”号《董事会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长久物流公司上述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已经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广泛征集资金管理办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长久物流公司2020年度IPO募集资金的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XYZH/2021BJAA40180”号《董事会关于可转债募集资金2020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长久物流公司上述可转债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已经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长久物流公司2020年度可转债募集资金的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以及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人,对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并出具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长久物流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使用募集资金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截至2020年12月31日,长久物流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本保荐机构对长久物流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1、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注: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为长春汽车零部件物流基地项目终止项目结余募集资金。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履行的审议事项: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长久物流”)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短期委托理财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事项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资金,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理财产品。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短期委托理财,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为控制风险,投资产品品种仅限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单笔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较低风险的投资品种。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内部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末应对所有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公司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短期委托理财,购买保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投资的理财产品均属于较低风险的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投资及投资收益存在风险的可能性;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2021年4月1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短期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利用不超过人民币2.5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阶段性委托理财,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期限不超过一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21年4月1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短期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利用不超过人民币2.5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阶段性委托理财,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期限不超过一年。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短期委托理财,购买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短期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且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也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采取了严格的风险控制措施,有利于控制投资风险,保障资金安全。本次投资理财事项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短期委托理财。”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年4月16日,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长久物流”)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根据公司2021年财务预算,公司及子公司2021年计划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的额度总计为33.10亿元,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金融机构最终批复的授信额度内,以金融机构与公司和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公司及子公司向各金融机构申请的授信额度见附表,授信金融机构包括但不限于附表内的金融机构。上述拟申请的33.10亿元授信额度,其中短期融资用于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信用证、票据、保函、法人透支、保理,长期融资用于但不限于工程建设及产业并购整合的项目贷款、并购贷款等。

  金融机构授信融资拟采用但不限于信用、保证担保、抵押等方式。公司融资授信可能存在接受担保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给子公司提供担保,控股股东吉林省长久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薄世久、李桂屏给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等形式,实际担保以金融机构授信批复为准。

  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及控股子公司法定代表人根据实际情况,在授信额度内办理具体相关融资事宜,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是否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交易为正常业务往来,对公司经营能力无不利影响,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2021年4月16日,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薄世久、李桂屏、张振鹏、刘大为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在此次会议上发表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届时关联股东将回避对此议案的表决。

  公司在召开本次董事会前,就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宜与独立董事进行了沟通并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独立董事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交易价格公允,没有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没有发现有损害公司利益及侵害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同意将该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1)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关联交易的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在表决过程中均依法回避了表决,会议召开、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之规定。(2)我们认为上述关联交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关联交易定价也参照了市场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没有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没有发现损害公司利益及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法律法规。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结合以前年度公司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具体如下:

  主营业务:船舶租赁,国际海上、陆路货物运输代理,国内货物运输代理,船舶配件销售,国内水路运输,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仓储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中甫(上海)航运有限公司为公司联营企业中世国际物流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主营业务:道路普通货物运输;国际货运代理,物流方案咨询与设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项目投资,国内货运代理,物流器具设计、制造、销售、租赁及相关技术咨询和服务,机械设备及配件、汽车配件及用品、办公及生产材料、计算机硬件及软件服务和销售,其他相关物流业务及相关增值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汽车配件、钢材、水泥、化工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针纺织品购销;汽车装饰;汽车零部件生产、加工(凭环保许可证经营);汽车服务及咨询;自有房屋租赁、自有土地使用权对外租赁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多式联运;商品车装卸、仓储及分拨服务;货物道路运输(不含危险品);货运与船舶代理服务;物流策划和信息咨询服务(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主营业务:机动车维修(限色漆使用水性漆且喷漆和喷枪清洗环节密闭并配套废气收集处理装置的机动车维修);道路货物运输;安装压力容器(限车用燃气气瓶)(特种设备许可证有效期至2023年07月20日);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接受委托提供劳务服务(不含对外劳务合作、排队服务);维修、安装机械设备;销售汽车、汽车零配件、机械零配件、日用品、五金产品(不含电动自行车)、清洁用品、化工产品(不含一类易制毒化学品及危险化学品)、润滑油;汽车装饰。(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北京恒安广信汽车维修服务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吉林省长久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下属企业。

  主营业务:包装器具设计、制造、销售、租赁及相关技术咨询和服务,工装夹具、治具、磨具的设计、生产、销售、安装及售后服务,自动化设备设计、制造、安装及相关备件的代理及销售,仓储设施、设备的销售、租赁,物流方案咨询与设计,三方物流运作,汽车工程服务,设备维护、保养,国际货运代理,国内货运代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项目投资,机械设备及配件、汽车配件及用品、办公及生产材料、计算机硬件及软件服务和销售,其他相关物流业务及相关增值服务,道路普通货物运输,汽车零部件的研发、生产、销售,智能物流系统设计、集成、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或禁止企业经营的项目除外);供应链管理,计算机科技、网络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焦炭、煤炭、服装衣帽、家居用品、针纺织品及原料、化妆品、厨卫用品、日用杂货、灯具、装饰品、家用电器、一类医疗器械、化工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金属材料及制品(除专控)、化肥、机械设备、五金交电、电子产品、汽车及其零配件、摩托车及其零配件、卡车及其零配件、农业机械及其配件、电气设备、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通讯设备(除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的销售,大型物件运输(四),工业设备及精密仪器包装器具的设计、制造、销售、租赁及相关技术咨询和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中久物流有限公司为公司联营企业中世国际物流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主营业务:普通货运;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推广、技术转让;企业管理;软件开发;计算机系统集成服务;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粮油);国际海上、航空、陆路货运代理;国内道路货运代理;销售汽车零配件、汽车、机器人;租赁机械设备;委托加工;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普通货物道路运输(凭许可证经营);普通货物仓储、装卸、配送(除危险品及易燃易爆品);停车场管理服务;普通货物运输代理;承办进出口货物的国际运输代理业务(包括揽货、订舱、仓储、中转、集装箱拼装拆箱、结算运杂费、报关、报验、保险、相关的短途运输服务及运输咨询业务);汽车及零配件、车用防冻液(除危险品)、润滑油、金属材料、化工产品(除化学危险品)、五金产品(除电动三轮车)、汽车装饰品销售;汽车租赁;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定价政策:上述关联交易以市场价格为依据,经双方友好协商确定,交易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公司保留向其他第三方选择的权利,以确保关联方以正常的价格向本公司提供产品和服务。

  上述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日常正常业务开展的需要,关联交易事项定价公允,不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合作关联方具备良好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有利于公司正常业务的持续开展,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久物流”或“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李冰女士的辞职报告。李冰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生效后,李冰女士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李冰女士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在《公司章程》赋予的职权范围内,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持续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其为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备案及培训工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李冰女士的辞职使公司独立董事人数所占比例低于法定最低人数要求,李冰女士的辞职报告将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在新任独立董事就任前,李冰女士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独立董事的相关职责。

  鉴于李冰女士辞职后独立董事人数所占比例不足法定最低要求,经董事会提名、提名委员会审核,提名沈进军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时担任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职务,其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沈进军先生,出生于1957年,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现任中国汽车流通协会会长、广汇汽车服务股份公司独立董事、中升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中汽协广告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沈先生历任国内贸易部机电司处长、国家国内贸易局生产资料司处长。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投资者可于2021年4月22日中午12:00前通过电子邮件()向本公司提出所关注的问题,公司将在本次会议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相关问题进行解答。

  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1年4月17日披露《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

  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了解公司经营业绩及利润分配等情况,公司决定通过网络方式召开公司“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

  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薄世久先生,副总经理、首席财务官、董事会秘书闫超先生等高级管理人员。

  1. 投资者如参加本次会议,请在2021年4月29日下午16:00-17:00登陆网址(),在线与公司出席会议人员互动交流。

  2.投资者可于2021年4月22日中午12:00前通过电子邮件()向本公司提出所关注的问题,公司将在本次会议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相关问题进行解答。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上述议案经2021年4月16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2021年4月17日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吉林省长久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新疆新长汇股权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详细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1、符合会议出席条件的股东可于2021年4月29日和2020年4月30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30)到北京市朝阳区石各庄路99号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方式登记。(联系电线、符合会议出席条件的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代表出席本次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由非法定代表人代表出席本次会议的,出席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代表签署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加盖公司公章和法人代表私章)。

  3、符合会议出席条件的社会公众股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他人代理出席的,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1、会议联系通信:北京市朝阳区平房乡石各庄路99号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特别提示:为减少人群聚集、保护股东健康,公司建议各位股东选择利用互联网投票方式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根据防疫要求,对进入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地点人员进行防疫管控,拟现场参加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提前(5月6日17:00前)与公司联系,登记近期个人行程及健康情况等相关防疫信息,未提前登记或不符合防疫要求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将没办法进入会议现场。请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自备口罩,做好往返途中的防疫措施。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5月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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