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依照交通部的相关规则,总质量18吨以下的4.2m蓝色两轴轻型卡车能够上高速,但这个规则的主体是交通部分。关于交警来说,4.2米的蓝色卡车,只需总质量超越行驶证规则的4,495kg,就归于超载。 2.在城市道路和高速公路上,“大吨小标”的4.2米蓝色卡车随处可见。有司机表明,现在总重不到18吨就能到达高速。只需交警不查,就安全了。许多司机都超负荷这种命运。 3.规则从本年1月1日起,包含ETC卡车在内的一切卡车进入高速有必要称重。103010第二条规则:“经称重发现)不合法超载的,不得驶入高速公路。超限运送车辆应当挑选就近的卸载场卸载超限货品,消除违反法律规则的行为,由当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分和交通法律部分依法处置。”